找回密码
 注册
搜索
热搜: 超星 读书 找书
楼主: golden21c

[【辩证轩】] 师德与权力那个更重要?

[复制链接]
发表于 2009-1-13 10:04:52 | 显示全部楼层
引用第39楼醉乡常客于2009-01-12 23:56发表的 :
有些回帖令我再次想起范跑跑的事情。

我相信,绝大部分支持范跑跑的人在这个帖子里面就不会很痛快说“这样做要不得、主任不是东西”。

还好,事情处理得很问心无愧。
.......
醉乡常客

老醉说得好,我赞成醉版的全部观点,同时对自己身上的范跑跑的意识也斗私批修!!!

我是赞成给范跑跑点教训的!!!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09-1-13 10:33:28 | 显示全部楼层
身正不怕影斜,要自己坚持自己的原则,只做正义的,对的。
真的不能向其妥协,否则有了这次,还会有下次,千万不要站错对,一定要站在正义的一边,否则就会发现邪恶会变本加厉,自己也会越来越深陷,难以自拔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楼主| 发表于 2009-1-13 10:42:41 | 显示全部楼层
我至今还清楚记得我大学的辅导员老师在我毕业的时候悄悄在我耳朵跟前对我说“在大学我教育大家不要到我家,包括辅导员、团委老师家活动,但是大家进入社会后可别像大学这样发傻啊。”
  呵呵~~当时我感觉挺的蒙头转向的,参加工作后发现学校和社会是两重天啊,我们的教育在这方面该怎么做?继续按照思想政治教育教材里面说的照本宣科?还是有所启发、提示,在联系实际过程中升华学生思想?如果是后者怎么引导?引导到何方?呵呵~~还有大家继续讨论

                    [s:35]  [s:35]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楼主| 发表于 2009-1-13 10:44:54 | 显示全部楼层
范跑跑在现实中的教育界是非常有典型意义的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09-1-13 18:26:35 | 显示全部楼层
那个系主任肯定是不对的,作为老师,心胸狭窄到这种程度实在是不应该,虽然学生可能冒犯了这位系主任,但人家毕竟是学生,是到你大学里学习来的,他们不但要学习专业知识、专业技能,同时在某种程度上说,作为老师有责任教他们做人、做事的各种道理,那位系主任这样的待人态度,如果像这样对待我们大家老师,不可忍,更何况对学生呢,那是更不可忍了。
     当然,现在的学生素质也不能不让我们这些教育工作者担心,由于大都是独生子女,在家里养尊处优,那种以自我为中心的意识非常强烈,你要他怎么怎么尊敬你老师,我想是不太可能的,不比从前啊,像我们读书时对老师是多么的尊敬,每次上课我们每个班都要负责给老师准备上课时喝的开水,试问现在的学生有谁会给老师倒水呢?我们老师也只好适应时代的发展了,要以学生为中心,毕竟学生是我们的上帝,上帝一发怒,我们这些做老师的也不好受啊。所以很可能是这些学生在礼貌等方面冒犯了这位系主任。
     作为老师,我们应该以和蔼的态度对待我们的学生,但作为学生,应该说是已经成年了,也应该懂得怎么去尊敬别人,包括自己的老师和同学,懂得与人相处、与人共事的道理,这样在未来自己的人生道路上才能一帆风顺。作为老师,我们应该严格要求学生,当然对哪些通过送礼、请客来拉关系,来达到自己能通过考试的方式,我认为是不可取的,对哪些成绩实在差的学生就不要勉强了,让他挂科吧,这样对他会更好的,毕竟是来大学学习的,不是来通过考试的。你这科让他过了,未必其他科目就不挂科。
     以上乃个人之见,有不对的地方,烦请指正。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09-1-15 12:46:35 | 显示全部楼层
引用第40楼henry2000888于2009-01-13 10:04发表的 :

醉乡常客

老醉说得好,我赞成醉版的全部观点,同时对自己身上的范跑跑的意识也斗私批修!!!

.......

关于如何看待范跑跑事件,个人认为,应该用带有一种哲学意味的眼光去审视(见笑,最近偶看了一些哲学类的帖子)。所谓哲学意味的眼光指的是一种超越的眼光。超越,可指超越自我,超越你所在的行业,达到融会贯通;甚至超越一切,直指事物本源(你所能达到的超越高度,取决与个人的境界)。所以说,追求超越也是我们在社会上生存、生活甚至生命的价值。说简单些,就是你看问题的角度是否能够跳出自身的限制,达到更高一层的境界。哲学上有人把它分为7层境界,而从超越意义上说,佛和道所讲的修行是一致的。因此,我们抱着入世修心、修境界的心态去看范跑跑问题,就应该超越自身、超越你的职位、职业去审视。如果你只能局限在自己的圈子里看问题,问题永远都是不全面的,都无法看透事物本质。看不到这一层,任何执着就会变成心魔阻碍你进一步超越。呵呵,说多了,说了点题外话,见谅!基于这一点,我倒是认为范跑跑事件是有积极意义的,它促进了人们对社会道德的讨论,提高了民众认识。至于对与错,还是留给历史去判定吧。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09-1-23 15:55:28 | 显示全部楼层
首先是这系主任小肚鸡肠,为了点小事情与学生过不去,而且以这种卑劣的手段!
你女朋友夹在中间确实不好办,所以要两边都不得罪的话就最好不过拉。
处罚学生一方面会给学生带来痛苦,二方面破坏了师生关系,挑起了师生矛盾;放学生一马,得罪了领导,在学校日子也会难过。既然使系主任动怒,这些学生肯定也有做得不对的地方,完全不处罚学生容易使他们的行为得到纵容,这样也不是很好。
所以我觉得按照下面的办法处理比较好:
这几个学生中有个别学生答卷答的比较差,就让这个别学生做出点牺牲吧,判他不过也属于正常范围。这样做同时也向同学们暗示了系主任不好惹,以后还是乖一点比较好。系主任看你已经处理了个别学生也不好再指使你女朋友去处罚别的学生。双方都找到了平衡。你女朋友也不吃亏。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09-1-27 12:10:26 | 显示全部楼层
说句老实话,责任在学生。
考试评测你不能更改,制度是死的,如果你'包庇"学生,不一样违反师德么。
一群学生有好有坏,只能公正客观来评测了。
如果觉得对学生交代不过去,可以暗示下是那主任抓的紧,但是同时你也要告诫他们自己要努力。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09-1-27 18:21:59 | 显示全部楼层
看过楼上讨论很有感触,选择什么样的方法处理这件事应由当事人根据实际环境决定。但是孔老夫子的两句话可作为处理这类事情的原则:“其身正,不令而行;其身不正,虽令不从。”“苟正其身矣,于从政何有?不能正其身,如正人何?”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09-1-30 11:42:51 | 显示全部楼层
只能说你女朋友的领导很卑鄙。我有一次是因为学生从来不上课,且学生卷面成绩极差无比,所以挂了一个。结果此学生找我领导说情,我当时对此学生很不满,所以顶撞了领导,不过后来领导也没有深究。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09-2-2 14:24:21 | 显示全部楼层
师德>权力
如果我处在你女朋友的地位,这件事没有什么难办的。没有哪个老师不希望自己教的学生好,都会毫无保留的帮助他们。如果我是个合格的老师,首先想到的自然不会去为难学生。他们今后的路还很长,不能因为个别人一时的好恶而影响到学生的一生。因此,首先我会在考试的时候,尽量减少学生的压力和负担。比如,考试的试题我会用70%的很简单的题目,如果这样还有一些同学不合格,我可以在考试之前帮助他们,给他们考试辅导,帮助他们学习。当然,如果他们根本就不学习,最最简单的题目都不学,没办法,作为学生不学习,老师不可能帮助他们去做题,不可能提前告诉他们题目。如果他们本身有一点志气,相信会在老师的帮助下,顺利过关。领导那里自然不会有问题,考试公平公正,只不过题目的难易程度不好说。没有谁规定考试必须用难题。考试的目的是帮助学生掌握学过的知识,没有掌握的,通过复习考试掌握了,自然是老师之心愿,也是教学之要求。
如果学生根本就是一窍不通,当然不会让他们顺利过关。可以让他们选择补考。对他们没有什么不好的。也没有刁难他们之意。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注册

本版积分规则

Archiver|手机版|小黑屋|网上读书园地

GMT+8, 2024-6-5 23:07 , Processed in 0.318769 second(s), 4 queries , Redis On.

Powered by Discuz! X3.5

© 2001-2024 Discuz! Team.

快速回复 返回顶部 返回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