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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事表】] 涉诱奸女学生厦大原博导吴春明校内换岗 校方:不从事教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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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8-1-17 17:22:49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http://m.guancha.cn/society/2018_01_17_443523.shtml

近日,澎湃新闻接爆料称,厦门大学(以下简称“厦大”)原博士生导师、历史学系教授吴春明已在厦门大学南海研究院工作。此前,吴春明曾被举报“诱奸女学生”,并于2014年10月被厦大开除党籍、撤销教师资格。

1月11日,澎湃新闻从厦大南海研究院人事处工作人员处获悉,吴春明目前已在该校南海研究院工作。当被问及吴春明现从事工作与此前所受厦大处分有无冲突时,该工作人员表示,吴春明现只从事图书馆相关工作,并无从事任何教学或指导学生的工作,符合厦大之前的处罚决定。

15日,厦大人事处职称科工作人员告诉澎湃新闻,吴春明现具有中级职称,职位为“图书馆员”。

此前,中国社会科学院考古研究所网站“中国考古网”2017年11月6日发布消息称,东亚新石器时代海洋文化景观国际学术研讨会于2017年10月29日至11月2日在福建省厦门市召开。

澎湃新闻注意到,这篇由厦大历史学系供稿的消息提到,“厦门大学南海研究院吴春明先生指出海上丝绸之路实际上是以中国东南沿海为中心的‘四洋’航海实践”。

2014年7月12日,吴春明曾被举报“诱奸女学生”。三个月后,10月14日,厦大发布官方通报称,经过三个月的多方取证和深入调查,查明吴春明与一名女研究生多次发生不正当性关系,并对另一名女研究生有性骚扰行为。

通报指出,吴春明利用师生关系与女学生发生不正当性关系和对女学生性骚扰,严重违背作为一名教师应有的基本职业道德和操守,败坏了师德师风,严重损害了教师队伍整体形象和职业声誉,对学生身心健康造成了极大损害,产生了极为恶劣的社会影响。根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资格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等法律法规,经研究,决定给予吴春明开除党籍、撤销教师资格处分。

同年10月20日,全国哲学社会科学规划办公室通报称,撤销由吴春明担任课题组首席专家的国家社科基金重大项目“环中国海海洋文化遗产调查研究”。

一年后,吴春明重回公众视野。2015年12月20日,中国考古学会新石器时代考古专业委员会正式成立,吴春明出任该委员会委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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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8-1-17 21:16:27 | 显示全部楼层
就这么洗白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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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8-1-18 20:49:24 | 显示全部楼层
这种人渣就应该清除教师队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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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8-1-19 10:15:17 | 显示全部楼层
一年后,吴春明重回公众视野。2015年12月20日,中国考古学会新石器时代考古专业委员会正式成立,吴春明出任该委员会委员。
北航这个一年后会如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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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8-1-19 11:00:53 | 显示全部楼层
厉害了。。。牛逼死了。。。这种人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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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8-1-21 16:11:48 | 显示全部楼层
天朝就是套路深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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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8-1-28 12:29:41 | 显示全部楼层
这种消息,让人透不过气来!这就是咱们的国家?咱们还得爱着,护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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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8-2-4 20:17:49 | 显示全部楼层
社会上的不良风气向各行各业侵蚀,象牙塔也不那么纯洁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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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8-2-5 19:31:41 | 显示全部楼层
这样的教师,应该开除党籍,开除公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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