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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管类】] 易宪容:海外学人对中国经济的制度分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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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6-3-27 14:36:04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易宪容是搞金融的,不知道为什么要搞这本书,书写的还行。

来源:文献出版社 作者:易宪容 书名: 经济与经济学的迷思
市场经济与公民社会

海外学人对中国经济的制度分析
随着中国经济改革的深入发展,以张五常对中国经济的制度分析为肇端,对中国经济的制度分析引起了海外不少学者的关注,出现百家争鸣的盛况。许多人提出了不少新的洞见,其中最有影响的是华尔德。华尔德(Walder,1986)根据他对中国工人所做的广泛调查撰写了可能迄今最为详尽的中国企业政治经济分析。他发现,少数工人是如何通过建立某种的服从关系,取得和干部的特殊联系,从而获得某些经济、社会、政治等方面的报酬。他特别强调企业组织和地方政府产权所起的作用,它们可以作为私有化之外的另一可行的途径。中国改革的实质包括就资产的控制、使用及获得报酬的各方面重新划分产权,这种再划分改变了企业的组织和行为。并以此来解释干部在推行市场化后,何以仍能掌握实权。
对于华尔德这种高度个人化的分析架构,奥马克(Womack,1991)提出了批评,他认为华尔德给人的信息是改革开放后中国国有企业的干部仍然自上而下、并有效地行使着对企业的控制,只不过方式有所不同罢了。奥马克则提出了单位社会主义的概念,认为中国单位内的干部没有那么大的权力,反之这些干部还要受到单位集体利益的约束。当然,奥马克和华尔德一样关注个人在中国政治经济中的状况,只不过前者用集体主义的观点来批评后者低估了中国工人的作用。而对个人主义的关注却是新制度经济学的核心内容。
戴慕珍(Jean Oi,1989)把华尔德的分析架构应用到中国农村经济的研究上。她认为农村承包责任制是一种产权下放,这会增加地方干部面对中央干部的谈判能力。她使用新词组“地方的国家社团主义”(local state corporatism)来概括政府单位、集体企业、工人和社会与社区团体之间的复杂关系,它们互相讨价还价和合作;正是这种特别的社会关系为地方经济尤其是乡镇企业的成功奠定了基础。
黄亚生(Huang,1996)则分析地方干部配合中央进行投资降温的原因。在这里,黄不是像华尔德等人那样忽略人的社会关系来讨论人们之间的交易行为,把中央干部与企业干部或地方干部之间的交易只是看作为两个个人之间的简单交易,黄则把社会关系纳入他的研究视角。他认为,地方干部配合中央进行投资降温的动机就在于地方干部获得升迁的机会。黄也看到,地方干部也有些自利的动机对抗中央,不过这种利益所指的已经不是个人利益,而是地方集体的投资利益。至于地方干部如何对升迁利益和地方利益的权衡,黄并没有从个人理性化的角度来说明。但黄则用个人化的理性主义来理解这些经济现象,把复杂的社会关系看做是个人的工具。这也像前几个学者那样,为非市场的理性行为赋予理性的基础,则中国人与其他国家的人就没有什么不同了。其结果是,个人化的升迁利益与地方集体的投资利益,也就成了地方干部的个人利益了。这种约化尽管是黄试图用新制度经济学的个人主义方法来分析中国的社会关系,但其引申出的结论则与新制度经济学轩轾相异。因为对黄来说,制度安排之所以发生,不是个人基于自利而互动的结果,而是高层政治自上而下的运作;地方的投资行为只是要解释的一个经济现象,而不是促成制度的演进;地方干部与中央干部之间的关系,约束了个人的以后选择,而不是反映个人的选择。
杨大力(Yang,1996)在批评诺斯等人太过于强调制度的路径相依的限制作用的基础上,提出了制度路径断裂的理论,他认为中国改革即是制度断裂的范例。杨大力认为,中国1958年生产大跃进捣毁了社会主义的信用,在认知上打下了中国农民后来接受改革的心理基础,让他们能接受承包责任制在改革一开始就出现。在这里,杨指出了制度的断裂是自下而上的自发行为所促成的。但杨最后却认为中国改革的基本原因归因于政治,归因于与人民公社带来的交易费用没有直接关系的斗争政治。杨所讨论的关键在于把中国摆脱人民公社所有制是一种路径断裂,而大跃进与人民公社的建立则是既有的路径。这样,非公社化的承包制也就看成一种新产权调整或分配。这样一来,改革开放后出现的承包制和小农经营,并非是对人民公社以前体制的回归,而是一种制度创新。
Granick,Lee和吴玉山对中国经济的研究则把重点放在产权的分析上。Granick(1990)认为产权是存在差异的,而这种差异性可以说明中国国有企业多重委托的共管现象及企业对于生产任务超额完成的程度等。他假设国有企业产权的变化,只是反映了中央行为者的偏好。但他对产权变化的原因则讨论不多。其实,产权的存在与变化,必须知道其原因,当产权变动与调整时,表示了当事人各方已经取得了一定的共识,要如何分配新的产权格局下的利益,如何承担相应的责任。可以说,产权的调整是一个政策的结果。Granick试图以产权的变化来说明国有企业管理环境与企业行为的变化,但在其因果关系上讨论不足。不过,他却指出一个新制度经济学值得注意的问题,即他将中央政府、地方政府与国有企业等集体,都当作单一行为者来分析,因此使得政府官员或企业经理的决策只能是出于集体利益,而不必出于个人私利。这样人们要问,这些集体主义的利益关系,是如何促进或弱化产权的有效分配?以及如何在产权改革之后,继续利用新的制度安排来维持既有的利益关系?
Lee(1991)试图用一个多层的服从关系来分析国家、企业经理与工人之间的利益互动,观察他们在不同的产权体制下的行为调整。Lee指出,在内部人控制的情况下,企业经理会借产权不清寻找各种谋取私利的方式。不过,他与华尔德一样,只关注企业干部、工人、持股人如何为了自己的利益勾结,而忽视了他们之间的社会关系。事实上,在国有企业中,其经理与工人在产权不清状态下勾结谋利时,并不是所有的工人都能均沾的。因为,企业的经理不仅能够决定哪一部门的利益多少,哪一种承包方式,哪些人来承包,而且能够决定哪个人分配到哪个岗位。这些并非仅企业经理以物质的标准来追求最大利益,而是渗入了许多个人的情感。因此,清晰的产权界定并不一定完全能够说明企业行为的互动。
吴玉山(Wu,1994)试图比较中国、中国台湾省、前苏联及东欧等国在产权改革下不同的发展路径。他认为,产权变革的原因在于四大外生变量:意识形态、国家安全、农业形态与国际金融压力,而非个人追求利益的互动,但吴又认为个人在这些限制下追求最大利益。因此,国家、企业、干部、经济专家、工人、学生、居民等都被视为利益最大化的追求者,而不必区分这些行为主体是集体还是个人。这样,把集体或集体代表视为个体的分析方式,是与新制度经济学所主张的个人主义方法迥然不同的。
由上所述,黄、吴和Lee直接或间接地都假设,政府官员、企业经理等人都是国家的委托对象,按照利益最大化的原则,他们必须遵循国家提高生产力的指示,以便为自己的长期利益创造条件。但是,任何人想要代表国家去评估这些代理人的工作绩效时,是找不到统一的标准的。因此,大多数人会趁产权不清混水摸鱼。Lee和吴都看到这种代理相互勾结的可能,即威廉姆森所称的机会主义行为。但是,这种机会主义在中国是依附于某种社会关系,在集体主义下,人们不必有什么根本的利益非由产权决定不可,产权结构只能影响人们依附于某种社会集体的形态。假如产权与个人利益最大化的关系不是绝对的,还要另外考虑升迁公平性、企业利益、地方利益、分配方式等非个人化的物质利益,那么追求个人利益最大化并不能完全解释中国社会的经济行为了。由此也可引申出,要更好解释中国经济行为,新制度经济学需要作相应的修正。
中国学者对中国经济的制度分析
中国改革开放20多年来,不仅在经济上取得了辉煌的成就,而且实现由计划经济体制向市场经济体制的平稳过渡。可以说,近20年来中国经济制度巨大变迁,不仅为中国经济的制度分析提供了现实的生长点,也是中国经济研究走向世界的活水源头。中国经济学者就是随着中国经济制度创新与变迁而发展与成熟的。由开始仅为新制度经济学理论的介绍与引入,到对经济现象的一般化了解与制度分析,再到具体案例的实证分析,经历了一个艰难的过程,也结出丰硕的成果。因此,仅用一小节是无法展现其特征、过程的,只有用浓彩重笔才能凸现其旨意及对现代经济学的贡献。只好另作一文对中国学者关于中国经济的制度分析进行深入地讨论和分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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