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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立法评述】] “中国高等教育革命”之断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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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6-3-29 16:58:43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中国高等教育革命”之断想
   ----兼与左明老师商榷
   有幸拜读了左明老师有关高等教育革命的一篇文章,使我颇受启发,更感触良多,继而令我陷入了久而未有的沉思之中,以至于到了不能自拔的地步。
   事实上大家都明白,现在高等教育的体制确实存在诸多严重的问题,面对这些复杂、严重并层出不穷的问题,高等教育制度本身已显得积重难返,它的唯一出路必然是一条我们常挂在嘴上却难付诸实施的口号:改革。更激烈一点,甚或称之为革命!不革命不足以应时事,不革命则难以谋进路!
   趋势是肯定的,方向也必定是正确的,但是作为基础性前提的原因却使人难以明见。高等教育的问题在哪里?其症结又在何处?究竟什么原因导致了现行教育体制净培养了一些只会考高分的人?究竟什么原因让我们自命已经下了大力气,投入了高成本的教育模式只会生产“三个轮子”的豪华大奔?!
   难道仅仅是因为中国的教育模式不合时宜了吗?或者仅因为长期以来教育环节中的学生的受方中心地位不明显吗?当然,这些因素的影响不可否认,但笔者坚持认为:一种外化了的模式以及普遍化了的观念的转变都不能当然得成为其主要的原因,更为重要且必要的乃是作为人内在的一种心理认知机制和终极信仰。
   以下,我谨代表个人进行一些探讨,自认不敢去找寻什么根本的原因所在,客观上那也确实是我能力所不逮的;主观上就单求有个交流,再退一步说也至少容给自己一个反省的机会!
   第一,教育的中心环节是“教”还是“学”?
   按照传统的观点,是必会有保守的一派与锐意改革派两种对立的观点存在。具体到问题,保守人士当然强调“教”的重要,而改革派人士则必将重申“学”才是中心。
   我本人不愿意卷入这样的一场争论,因而也就只有不去同意他们任何一方的主张,进而向以一种折衷的也是近乎投机的态度认为,“教”与“学”同样重要,共为中心,学生和老师共同享有同一个课堂。学生中心论认为:“学生才是教育的核心,一切教育理念及方法均必须围绕学生展开”,这当然值得肯定,但教师却同样是教育的核心环节之一。如果说没有了学生参与的课堂教学只是教师的生硬表演,那么没有了教师参与的课堂也必定会是毫无目的性和方向性的一场乌鸦嚼舌,一次毫无价值的斗嘴耍贫!
   “教”与“学”既然同为教育的中心环节,那么学生和老师在教育活动中的地位就应当是平等的(至少理论上这讲得通),而实际上,由于教师学识水平以及学术经验上的优势远远大于学生,就使得“教”与“学”之间的天平并不是总能得以平衡,其实不如干脆说是以不平衡为常态,以平衡为例外的。再加之教师一方对于信息长期以来的占有和垄断的优势,就使得学生常常有意无意的处于一种压迫之下。(虽然随着大众媒体尤其是网络的普及,现在已经大大削弱了这种信息占有上的不对称)但这种压迫的心理作用却始终存在,而且巨大。哪怕是无意的,对学生来讲都有可能是致命的!
   教师的一句不负责任便脱口而出的俗语,一句毫不留情的责难,乃至一句本来可有可无的埋怨,都会对他的学生造成莫大的影响,甚至是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的错位。有许多例子都可以让我轻易洞见这一问题,不再赘述。
   因此,教师的职业,它本身的崇高和伟大就注定了这一定是个“良心活儿”;教育不是等价交换,教师也绝不是以信息占有和信息输出换取生活费的市场小贩!
   
   这就势必引出我的下一个命题,即:教育是一种责任,它必须作为一种终极目的而被信仰!
   如上所述,教育并不是等价交换,教师也绝非市场商贩。因为教师完全可以任由自己的心情和好恶来决定一堂课上要不要传授真知给学生?要传授多少知识?要以怎样的方法传授给学生?课下怎样与同学们认真的沟通交流一下?以及是否会认真回答同学所提的各式各样的令人大伤脑筋的问题?
   以上问题往往不问自明,但就是这些最基本的不问自明的问题,不同的教师却往往能就其行为做出完全不同的回答。很显然,有乐衷此道的,就必然会有敷衍塞责的,不管是用相对论考察或是用辩证法的观点来看,这都不奇怪,而且似乎他们的存在还是很有道理的——“……下士闻道,大笑之,不笑则不足以为道!”
   我说教师是一种“良心活儿”,是因为他们肩负对教育目的实现的责任;他们必须对教育事业负责,对同学前途负责;再俗一点他们要对学生家长的高额学费和学生宝贵的金玉年华的支出负责!教师有责任让他的学生“学有所成,学有所能”!
   当然,相反的例子也同日而生,教师之中也有些不大尽职的个别情况存在。课堂就是他们施展才华以及发泄私愤的舞台,整个教室都充斥着他们口吐莲花的非凡功力;他们自命已经集思维智慧与表达才能于一身,已经在学科领域集其大成!以明星为榜样,以演戏为职责,无时无刻不在追求自己所谓艺术巅峰的最高境界,以神采飞扬为荣耀,以举手投足为能事,极尽自愉并沉迷其中!他们根本就无视学生的存在,学生在这里也不过就是些可有可无的观众!学生想些什么?学生要得到什么?学生学到了些什么?在他们看来根本无足轻重,只要每每按照现成的剧本一遍又一遍的开戏就已经够了。
   这样的教师恐怕是我不能凭空捏造出来的,现实中必然会有他们的原型;而且他们甚至还能安然跻身于高等教育教学的精英之列,每月拿着为数不少的国家工资继续去例行表演!
   因此,想要做到一种和谐就必然要求有一种心理约束的机制。先哲伯尔曼说过:“法律必须被信仰,否则它就形同虚设。”我在这里也不妨套用这一名言,即:“教育必须被信仰,否则其目的则难以实现!”
   事实上,我们有理由相信,就像法庭被赋予了神圣权威一样,课堂亦然是有着自己的神圣性,在这样一个庄严的环境和氛围里,我们自然做到了各种非强制性规定的各种要求,比如我们自然对前来授课的优秀教师肃然起敬,我们会自觉维持纪律,听讲并不断思考,并且我们知道即使稍有不情愿的同学也总能这样的去一以贯之!
   《易经》有云:“形而上谓之道,形而下谓之器”。课堂作为传道、授业、解惑及进行教育活动的场所,其本身也就是可以谓之为“器”!
   那么,在下就有了这样的一个论断:“器之不存,道则难成!”
   
   第三个问题是一个相当明白但又不点不透、不言不爽的问题。即:“学生来学校究竟要学什么?”
   学生来学什么?作为这一问题的前置,就会引出另外一个问题,即“老师究竟能教给学生什么?”在最低标准上,教师应该具有起码的信息传导功能,他们能把书本知识结构中,学生印象里那些不易理解、语言晦涩的东西通过自己的理解和加工使之清晰化,简单化,易于掌握,并把他们传递给学生。这就是所谓“授业”的要求。
   之上一层次则要求教师能对学生提出的问题加以点拨,循循善诱,使他们渐然自主思考,自立于学科之上,逐渐以其兴趣使然。这就被称之为“解惑”。
   更高层次的要求就是所谓的“传道”了。这一层次上的教师们无论是学识水平抑或是人格修养都是足以令人称道的。他们往往不再给之以答案,而是把一个又一个的问题交给学生自己去思辨,以求得学生能自主创新出认知。他们容许学生提出与他们相左甚至是截然相反的主张;他们会自觉不自觉的欣慰于学生的进步,并且真诚的期待着学生能够超越自己!这样的人,我辈即谓之“大师”!
   
   教育的核心在于自我塑造和完善,我认为这不仅仅是对学生而言的,教师亦是如此,否则所谓“教学相长”便只是一句空谈了。教师自身素质的不断提高以及观念的不断更新,学术的日益沉淀,这本身便是“一切为了学生,一切服务学生”宗旨的基本要求!
   从系统论的观点上看,教育环节中的“教”与“学”两个因素之中任何一个的作用不能充分彰显,或者二者的契合出现了问题,都会直接影响到教育根本目的的实现!
   “让所有学生都面对本学科领域内最优秀的大师,那是连上帝都会嫉妒的资源配置!”而如果反过来,让一个普通教师来面对数量不等,具有独立意识,拥有较强的逻辑思维能力,能对某些专业问题做出积极、客观、合理的分析,并提出自己具有独到见解的主张,亦属不现实的事情。如果非要说有这种情况,那么我也便认为那是不再是严格意义上的课堂,而不过是对某一问题的早有准备的研讨会罢了。
   因此我认为,高等教育的终极目标是培养具有独立意识和思辨能力、有较强的思维水平以及充分掌握从找到问题到解决问题的学习方法的学习主体。而伴随这一终极目的之实现,也必会从另一方面影响到教师自身素质的不断提升和教育体制乃至观念的不断更新并使之趋向合理化,这看来本就是一件水到渠成的事情!
   而教师是实现这一目的的强有力的推动力,正如前文所说,这应该是他们的一种信仰。要做到前面的要求,就必须“面传心授”!这不是指一种简单的信息传递,更不是一种盲目的知识供给和普通的思想教化。“面传心授”是教师必须做到了解每个学生的个性,真正做到因材施教!这当然是不容易做到的了,否则也就不会有现在这么多的问题存在。可这恰恰是学生所亟需的一种学习氛围和教育模式。只有这样,学生才不会被忽视其学习主体的地位,才不会成为任人塑造、捏合的橡皮泥。
   
   最后,一个可悲至极的现象更引发了我的另一个更为可悲至极的推断,即:现行高等教育体制下,一个大学生完全可以在大学四年本科期间不向任何一位教师提出任何问题而顺利毕业!作为一名力主改革的人士或站在教育家的立场上,对如此现象能够引发如此的感慨已经足以使我们感受到他们的负责和良知!
   但偏偏我却又是一个学生,不可能站在对面的立场上来表达对于自己的遗憾,因为我本身便是为人所悲叹的对象!毋庸多言,如果答案确实在我们这里,我们似乎倒更方便于向自己寻求它们的存在,毕竟我们任何一个人都不希望自己是低能的。
   学生可以向任何其他人提问,却唯独不包括学校中的各位教师。如果现象完全属实的话,那我推论其极端原因无非有以下两种可能:
   一是现行教育体制下已经把学生摧残到了不能独立思考,以至更难以提出有创新见地的问题了!
   二则是大多数有着独立思考、创新且独到见解的学生已经极度失望与现行教育模式以及教师的普通素质,以致它们都不愿、不肯甚至于不屑提出自己的问题和见解拿去与人交流和争辩了。他们似乎认为这已经毫无意义了!
   当然,我不想对这两种极端情况作过多思考,更不想把大家引入歧途,有一千个人就会给出一千个不同的原因,而这样的列举对我们解决问题并无太大益处,只能是从一个可悲的感叹到另一个可悲的感叹!
   关键当然还是学生自身,我们到底需要什么?肯定不是考几个高得吓人的分数,也不应该只是获几回奖学金而已。那么传统的我则认为,独立之思想才是最为重要的,才是我们受教育的终极目的!一种通过不断思辩而形成的独立思想以及一种令我们能终生受用的思维方式。就像西方法律教育所主张的让学生“thinking like a lawyer”那样,这种东西也正是我们的需要!正如法国的帕斯卡尔说的:“人的全部尊严都在于思想!”也只有思想才是真正属于我们自己的东西,而且可以永世不腐!
   进而,我想倡导一种阿Q式的思维方式:即我们每位同学都抱有这样的信心:“没有教不好的老师,只有学不好的学生”;反之每位老师也都信心十足的认为:“没有不好的学生,只有自己的不尽职责。”那样的话,我们的教育中心环节只会遇强则强,遇强更强。我们完全可以在“理解万岁”的呼声中轻易的达到一种“教”与“学”的契合。也只有这样,真正做到“教学相长”和“因材施教”才会成为可能!
   
   既然是断想,也就可以不必太在乎其文章的紧密关联性,我进而再扯到另一个看似与前文关联不大的问题上,但我坚持认为仍值得一提:
   苏格拉底式的教学法并不是不好,也并非不能采用。但仔细想来对于我们却并不是很合适的。因此它也不应该成为我们为学的主基调。固然对外我们可以大呼自信、自强之念,激情的奋力一拼,“亮剑”一搏!固然也有苏力教授给我们的“眼不高,手也就不高了”的勉励!
   但对内我们却必须自知,懂得自我审视,绝不能用自认足以欺人的方式来自欺的!我们必须深刻认识到自己究竟是在怎样的一个定位上!我们的阿基利脚跟它究竟踩在哪里?以及它对我们的影响究竟有多大?
   我想,或许这样的自我反省也是高等教育真谛的一部分?……
   
来源:北大法律信息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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