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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南京鼓楼区“徐老太案件”的合理与常理推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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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7-9-16 11:56:55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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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半解一知半解(作者blog: ) 发表于:2007-09-11 18:50:17数码-全国2000个城市货到付款 男人\"性福\"全靠她 失眠、抑郁怎么办?
在网友们的全力深挖下, 此案件的背景与动机似乎越来越清晰。特别是网络上盛传的南京有几个“徐老太”多次自己摔倒却嫁祸他人,而这几个“徐老太”很可能最终指向一、两个“徐老太”。也就是说, 已见诸报端的这几次摔倒事件很可能都是这一个或者两个“徐老太”自编自导的骗人把戏,目的是敲诈勒索心地善良、道德纯洁、乐于助人的好心人!

但很多问题也就因此而产生了。 一个无权无势遵纪守法的公民敢去如此大胆以身试法吗? 当然不敢,因为他即使这样做了很可能也捞不到半点好处,更有可能偷鸡不成反蚀一把米, 除非他的的确确是被对方以难以承受的物理力量给撞到。为什么这样一个人不敢那样做呢? 因为首先他得担心被他讹诈的人是否会俯首就范,如果对方反击,接下来该怎么办? 去医院? 那里没有自己的熟人或者过硬的关系可资利用。去派出所? 当然可以, 但那里的人民警察也不是吃干饭的,况且自己在那里也没有可资利用的过硬关系,说不定到头来还会把自己羁押在那里几天。去法院? 更不敢想了,因为除非遇上糊涂官判糊涂案,否则自己的雕虫小技怎么可能躲过火眼金睛、料事如神的法官大人? 而且, 法院的裁决也需要医院的诊断为依据啊,所以, 如果自己输了, 反而要倒贴诉讼费, 这样亏本的事只有傻瓜才去作呢。

但从另一方面来说, 如果某人不是一个傻瓜, 他能够在上述所有环节上稳打稳胜,而且他的良心已经被他摘下来喂狗了, 那么这种以身试法的事也就发生了。

在广东,很多司机提起撞车党就心有余悸,这些人开着一辆破车或者摩托车,瞅准机会冷不丁就撞向或者擦向另外一辆车,而且尽量向高级车发起进攻。事故发生了,车主下来? 你说怎么办? 私了还是公了? 私了, 给3、500块钱或者更多的钱你继续走路吧,公了, 那咱们就等交警来或者直接找交警去解决。当然, 撞车党会把握好对自己有利的时机发动攻击,所以, 被撞的车基本上都可以被判违章或者违规,所以, 很多司机宁愿舍财免灾私了,因为如果闹到交警哪里去, 麻烦可能更大, 交警下手可能更毒! 所以, 广东的撞车党一直生活得得悠哉游哉,那些被撞的司机虽然心知肚明但对此一般都会自认倒霉、守口如瓶。 偶尔也在报纸上看到过有关报道, 但似乎都没起多大作用,最大的作用就是提醒司机在哪些地方要密切注意撞车党的袭击。其实,这里面应该还是有文章可做的,如果撞车党没有在交警的关系,他们敢如此胡作非为吗?

最近被曝光的南京以“徐老太”为首的“撞人党”或者称“打滚族”的存在也就在情理之中了,因为从整个事件的来龙去脉分析来看,“徐老太”已经通过各种关系为自己编织了一道几乎是牢不可破的防护网, 就像贼人销赃一样形成了上中下一条龙的“产业链条”。

现在我们来假设一下“徐老太”及其整个事件的可能脉络。 首先, “徐老太”勇敢地把自己的良心掏出来喂狗了,于是接下来只要有可能,也就没有什么昧着良心的事她不敢做了,但鉴于自己的技能和年龄关系, 聪明的“徐老太”及其谋士们没有选择风险太大的行业, 例如,没有去做“撞车党”, 而是选择了风险低、见效快的“污人清白”或者“驴打滚”的行业,接下来就要疏通各方面关系了,例如, 医院、派出所、法院。而这一切,凭借据说是在派出所任人民警察的“徐老太”的儿子及其关系网全部被装上绿灯,于是,“徐老太”就放心大胆地从事起“自食其力”的自谋职业,但据公开的报道,“徐老太”可能运气不佳,在诬赖一个善良如天使的小女孩的时候引起众怒, 被迫狼狈逃窜, 在最近的“被撞”业务中, 虽然派出所、医院和法院全部给自己开了绿灯,但没想到在网络上掀起了惊涛骇浪,连“徐老太”的老底都给洗涤出来了!真是人算不如天算,多行不义必自己倒霉啊。这不,“徐老太”及其谋士们什么关系都算进去了,唯独没有算进没有关系的网络大世界。功亏一篑,多么令人心痛啊! 痛定思痛,恐怕“徐老太”及其谋士们会被吓个半死吧。

如果最后被查证“徐老太”的骗术属实,那么,参与行骗或者为行骗大开绿灯的医院、派出所和法院的那一帮人民公仆恐怕就难逃法网了!为了一己贪婪而祸害如此多的公务人员,不知“徐老太”最后该如何收场? 不过, 如果她的良心已经被狗吃完了,那我们也没有必要为她担心什么了。

好心的网友们可能认为“徐老太”也就“自食其力”了那么几次,但这只是公开报道,我们不应该排除“徐老太”就像广东的“撞车党”那样,有过很多次成功的喜悦经验和不薄的风险经济回报。

再说说鼓楼区法院。派出所说他们的证据丢了,你们就那么深信不疑? 你们在学校上课的时候难道都是瞌睡虫? 或者说你们根本就不配作正规的法官? 证据丢了,还可以根据记录人的记忆法院再自己作笔录啊,可你们做了吗? 另外, 那家医院的诊断就是绝对可靠不容置疑的? 有没有考虑过换家医院复查? 而这一切你们都没有做,最后在无计可施的情况下就根据“常理推断”来了解此案。那么,按照南京鼓楼区法院的裁决,很多案子不费吹灰之力按照“常理推断”就可易如反掌地给破了:来说是非者必是是非人,这是常理吧? 那么,前来报案者必是作案人,这可以成为你们的常理吧?凡是吃猪肉者必是宰猪人,这也可以成为你们的常理吧? 凡是落井者, 无论年龄大小男女老幼,必是盗盖人,这也可以成为你们的常理吧?凡是持枪者,必是行凶者,这也可以成为你们的常理吧?凡是好心者都得不到好报,这大概就是你们的常理吧?所以你们就按照这种常理在这次“打滚”事件中判助人为乐的好心人要赔偿打滚的“徐老太”400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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