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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 野樵

[【读书交流】] 别让俺一个人战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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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7-9-23 15:05:30 | 显示全部楼层
其实 第一天 我没看见 法律板块 可能放的位置 不好是盲点 - -+
虽然 我看过一点点的 法律
但今后我会多来这里 希望斑竹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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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7-9-23 18:47:40 | 显示全部楼层
规范案件讨论(方案待定),增加深入的案件讨论,大家回帖的分析质量。
同意这点
太专业了对不于不是法律专业的没发参与
不过对于具体案例大家可以参与讨论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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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7-9-25 09:19:10 | 显示全部楼层
1、挖掘挖掘法律版在各个法学方向研究比较深入的牛人,最好一对一对的,定期或不定期的弄些法律专题做做谈话类的节目,像学术沙龙那样。然后其他网友可以互动交流。

2、继续开展以前法律版没能继续下去的定期学术专题讨论。

3、规范案件讨论(方案待定),增加深入的案件讨论,大家回帖的分析质量

野人如果早点回来, 大概含笑也不会辞职. 跳梁的是法盲. 只能跟贴起哄.

不能执行的法不是法. 同理, 没有具体计划的纵火犯.....顶多放三把虚火, 是不?

何太痴兄大概很快就能上任吧? 偶拭目以待, 相信野人兄,和太痴兄都是货真价实的纵火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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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7-9-25 09:37:39 | 显示全部楼层
看了与我同为法盲的跳梁兄的帖子,醉人忍不住要呼吁了:

加强普法宣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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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7-9-28 11:33:49 | 显示全部楼层
来看望一下某位同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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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7-9-28 14:43:32 | 显示全部楼层
我不是法律专业的,但搞了不少原版的和法律有关的电子书,希望与诸位专业人士共享!

建议斑竹开设一个“海外法律”栏目,这样能使中国大陆和海外的法律文件不至于混在一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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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7-9-30 21:03:47 | 显示全部楼层
法律不太容易讨论,涉及利益的事情就是寸土必争,不涉及利益的事情,讨论又嫌无价值。不如大俗一把,从关注大众最喜欢的婚姻继承出发,这多半也是学法律的人最被人需要的地方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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