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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商法学】] 继承法方面的权威书籍有哪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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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9-2-22 20:04:08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前段时间写了篇继承法方面的论文,在资料引用时涉及了著作的选择与甄别。就目前来说,我知道继承法专著比较权威的有:刘春茂的《中国民法学.财产继承》,张玉敏的《继承制度研究》和《继承法律制度研究》,郭明瑞的《继承法研究》,陈苇的《中国大陆与港澳台继承法比较研究》。虽然杨立新有本《继承法专论》,但我发现该书大量抄袭郭明瑞的《继承法研究》。
  除此之外,还有其他比较权威的书籍吗?请赐教!!
  
  (注:“权威”是指该书引用率较高,在整个学术界具有“风向标”的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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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09-2-22 22:32:57 | 显示全部楼层
难道我这个问题很专业,竟没有人赐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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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9-3-8 21:59:00 | 显示全部楼层
继承法研究的人相对少啊,是个冷点。而且在婚姻家庭法系列中,社会实际需求考虑的程度大于法律逻辑等考虑的程度。而且楼主对继承法研究的够好了,呵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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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9-4-7 22:20:26 | 显示全部楼层
怎么这些帖子都放在行政法学里面,都是和行政法无关的,建议斑竹对标签加强管理以利于搜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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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9-4-8 23:52:51 | 显示全部楼层
以下书目,仅供参考,是否权威,我也不是很清楚!  
  1.蒋月 著:《婚姻家庭法前沿导论》,科学出版社2007年。
    2.杨大文主编:《婚姻家庭法学》,复旦大学出版社2004年版。
    3.李银河、马忆南主编:《婚姻法修改论争》,光明日报出版社1999年。
    4.夏吟兰等:《21世纪婚姻家庭关系的新规制—新婚姻法条文解释与研究》,中国检察出版社2001年。
    5.刘春茂主编:《中国民法学.财产继承》,中国人民公安大学出版社1990年。
    6.张玉敏:《中国继承法立法建议稿及立法理由》,人民出版社2006年。
    7.杨立新、朱呈义 著:《继承法专论》,高等教育出版社2006年。
    8.林菊枝:《亲属法新论》,(台)五南图书出版公司1996年。
    9.戴东雄:《亲属法专题研究(二)》,(台)五南图书出版公司1997年。
    10.林秀雄:《婚姻家庭法之研究》,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2001年。
    11.林秀雄:《夫妻财产制之研究》,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2001年。
    12.王利明 等著:《中国民法典学者建议稿及立法理由.人格权编 婚姻家族编 继承编》,法律出版社2006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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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9-4-12 10:21:15 |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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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09-4-29 12:52:16 | 显示全部楼层
引用第4楼办公室主任于2009-04-08 23:52发表的 :
   以下书目,仅供参考,是否权威,我也不是很清楚!  
  1.蒋月 著:《婚姻家庭法前沿导论》,科学出版社2007年。
    2.杨大文主编:《婚姻家庭法学》,复旦大学出版社2004年版。
    3.李银河、马忆南主编:《婚姻法修改论争》,光明日报出版社1999年。
    4.夏吟兰等:《21世纪婚姻家庭关系的新规制—新婚姻法条文解释与研究》,中国检察出版社2001年。
.......
我认为四楼所列书目没有参考价值,理由如下:
第一,所列的好多是婚姻家庭法的书目,根本不是继承法方面的书籍(婚姻家庭法和继承法是两个不同的学科,虽然不懂法律的人认为它们两者是一致的,但区别不容置疑),如:
“1.蒋月著:《婚姻家庭法前沿导论》,科学出版社2007年。”
“2.杨大文主编:《婚姻家庭法学》,复旦大学出版社2004年版。”
“3.李银河、马忆南主编:《婚姻法修改论争》,光明日报出版社1999年。”
“4.夏吟兰等:《21世纪婚姻家庭关系的新规制—新婚姻法条文解释与研究》,中国检察出版社2001年。”
“8.林菊枝:《亲属法新论》,(台)五南图书出版公司1996年。”
“9.戴东雄:《亲属法专题研究(二)》,(台)五南图书出版公司1997年。”
“10.林秀雄:《婚姻家庭法之研究》,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2001年。”
“11.林秀雄:《夫妻财产制之研究》,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2001年。”
第二,所列的书目有些是综合性的民事立法建议,根本不是继承法方面真正的学术专著,如:
“6.张玉敏:《中国继承法立法建议稿及立法理由》,人民出版社2006年。”
“12.王利明 等著:《中国民法典学者建议稿及立法理由.人格权编 婚姻家族编 继承编》,法律出版社2006年。”
第三,有本书楼主已经指明,如:
“5.刘春茂主编:《中国民法学.财产继承》,中国人民公安大学出版社1990年。”
第四,有本书楼主已经指出是涉嫌抄袭之作,如
“7.杨立新、朱呈义 著:《继承法专论》,高等教育出版社2006年。”
可见,四楼是真的“我也不是很清楚”。呵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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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9-4-29 20:07:37 | 显示全部楼层
中国学者的权威其实多半并不权威,远观过几个所谓的牛人其实并不牛,靠一些没有思辨能力的合编教材也能成大家,大概这也是所谓的特色。想研究问题少看多思,有的能力的多看点外文的。再弱一些的,就实践的东西研究一下也有贡献。苏力曾经发问的:什么是你的贡献?什么时候都不过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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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09-5-4 13:16:27 | 显示全部楼层
我认为,继承法的资料是丰富的,就法定继承而言,主要有:
(一)书籍类
华东政法学院继承法资料选辑组:《继承法资料选辑》,上海:华东政法学院,1980;西南政法学院民法教研室编:《涉外婚姻、继承教学参考资料》,重庆:西南政法学院,1982;西南政法学院民法教研室编译:《外国婚姻家庭继承法教学参考资料》,重庆:西南政法学院,1983;中国政法大学本科生院民法教研室编印:《继承问题论文选编》,北京:中国政法大学本科生院民法教研室,1983。何山、肖水著:《继承法概要》,北京:群众出版社,1985;杨奉达等编写:《继承法律知识》,长沙:湖南人民出版社,1985;刘淑珍著:《继承法知识和案例分析》,沈阳:辽宁大学出版社,1985;龙斯荣等编:《继承法手册》,长春:吉林大学法律系,1985;刘春茂、刘文著:《继承法通论》,成都:四川人民出版社,1985。法学教材编辑部编审:《继承法教程》,北京:法律出版社,1986;佟柔主编:《继承法教程》,北京:法律出版社,1986;朱启超等编:《继承法概论》,北京:法律出版社,1987;刘春茂主编:《中国民法学?财产继承》,北京:中国公安大学出版社,1990;俞建平、王保涵编:《遗产继承和分家析产》,北京:法律出版社,1987;邹亦平、尹杰编著:《继承法基本知识》,成都:四川人民出版社,1986;黄名述等编著:《继承法问题解答》,重庆:重庆出版社,1986;史风仪、董潘与编著:《继承法知识问答》,北京:农村读物出版社,1986;谢安山等编著:《继承法案例解析》,长春:吉林人民出版社,1986;李启智编:《以案说法:继承法》,北京:人民出版社,1986;刘素萍主编:《继承法》,北京: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1988;李双元主编:《涉外婚姻继承法》,北京: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1989;刘岐山主编:《民法问题新探》,北京:中国人民公安大学出版社,1990;张佩霖主编:《中国继承法》,北京: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1991;张玉敏主编:《继承制度研究》,成都:成都科技大学出版社,1994;郭明瑞、房绍坤编著:《继承法》,北京:法律出版社,1996;邵世星主编:《婚姻家庭与继承》,北京:中国物资出版社,1996;巫昌祯主编:《婚姻与继承法学》,北京: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1997;陈智慧、李学兰编著:《婚姻、收养、监护与继承:亲属法原理与实务》,上海:复旦大学出版社,1997;张玉敏主编:《继承法教程》,北京: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1998;刘灵、佟丽华编著:《继承赠与》,北京:兵器工业出版社,1998;房绍坤等编:《继承法教学参考书》,北京:法律出版社,1999;夏吟兰主编:《婚姻家庭与继承法原理》,北京: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1999;张贤钰主编:《婚姻家庭继承法》,北京:法律出版社,1999;江平主编:《民法学》,北京: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1999;陈丽华著:《婚姻 家庭 继承》,北京: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1999;胡平主编:《婚姻家庭继承法论》,重庆:重庆大学出版社,2000;李萍主编:《继承法新释与例解》,北京:同心出版社,2000;刘海东、苏湘辉编著:《遗产继承》,北京:法律出版社,2000;秦伟编著:《继承法》,上海:上海人民出版社,2001;孟刚主编:《继承》,长春:吉林人民出版社,2001;贺小电、周利民著:《婚姻继承适用新论》,北京: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2001;张杰、董新忠主编:《婚姻家庭与继承法学》,海口:南海出版公司,2001;张玉敏著:《继承法律制度研究》,北京:法律出版社,1999;侯放著:《继承法比较》,福州:福建人民出版社,1999;费安玲著:《罗马继承法研究》,北京: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2000;[意]桑德罗?斯奇巴尼选编,费安玲译:《遗产继承》,北京: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1995;[意]桑德罗?斯奇巴尼选编,费安玲译:《婚姻?家庭和遗产继承》,北京: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2001。:陈苇主编:《婚姻家庭继承法学》,北京:法律出版社,2002;蒋月、何丽新编著:《婚姻家庭继承法学》,厦门:厦门大学出版社,2002;曹诗权主编:《婚姻家庭继承法学》,北京:中国法制出版社,2002;郭明瑞等著:《继承法研究》,北京: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2003;梁慧星主编:《中国民法典草案建议稿》,北京:法律出版社,2003;刘引玲编著:《继承法典型判例研究》,北京:人民法院出版社,2003;吴竹群主编:《亲属与继承法》,杭州:浙江大学出版社,2003;杨遂全等著:《婚姻家庭法新论》,北京:法律出版社,2003;刘悦著:《中国财产继承法律制度研究》,北京:中国海关出版社,2003;教育部高等教育司组编:《婚姻家庭继承法》,北京:法律出版社,2004;王丽萍主编:《婚姻家庭继承法学》,北京:北京大学出版社,2004;孙若军编著:《继承法》,北京: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2004;赖廷谦主编:《婚姻与继承法学》,成都:四川大学出版社,2004;刘文编著:《继承法比较研究》,北京:中国人民公安大学出版社,2004;罗思荣编著:《婚姻家庭和继承法》,杭州:浙江大学出版社,2004;陈苇主编:《婚姻家庭继承法学》,北京:群众出版社,2005;杨遂全主编:《亲属与继承法论》,成都:四川大学出版社,2005;许莉主编:《婚姻家庭继承法学》,北京:北京大学出版社,2006;张玉敏主编:《中国继承法立法建议稿及立法理由》,北京:人民出版社,2006;杨立新、朱呈义著:《继承法专论》,北京:高等教育出版社,2006;钱开耘编著:《婚姻法、继承法、收养法》,北京:中国法制出版社,2006;李霞主编:《婚姻家庭继承法学》,济南:山东大学出版社,2006;房绍坤、范李瑛、张洪波编著:《婚姻家族与继承法》,北京: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2007;马俊驹、余延满著:《民法原论》(第三版),北京:法律出版社,2007;马忆南编著:《婚姻家庭继承法学》,北京:北京大学出版社,2007;吴永科主编:《继承权法律制度研究》,北京:群众出版社,2007;陈苇、宋豫主编:《中国大陆与港、澳、台继承法比较研究》,北京:群众出版社,2007;宋刚、刘阅春主编:《婚姻与继承法教程》,北京:对外经济贸易大学出版社,2007;蒋月主编:《婚姻家庭与继承法》,厦门:厦门大学出版社,2007;陈苇(项目负责人):《当代中国民众继承习惯调查实证研究》,北京:群众出版社,2008;陈苇主编:《遗嘱 信托 遗产》(节译),重庆:西南政法大学外国家庭法及妇女理论研究中心,2006年;[澳]肯?马蒂、马克?波顿著,陈苇等译:《澳大利亚继承概要》(第二版),重庆:西南政法大学外国家庭法及妇女理论研究中心,2007年。
(二)论文类
关于我国继承法的几个问题”,载《法学评论》,1985(4);周强:“论我国继承法中的若干基本问题”,载《中国法学》,1985(2);温卓文:“我国继承权问题初探”,载《现代法学》,1981(2);陈翠银:“我国继承法的基本特点”,载《政治与法律》,1985(4)。柯瑞清:“浅析配偶继承权”,载《政法论坛》,1983(2);王卫国:“配偶继承和血亲继承不可偏废”,载《现代法学》,1982(2);巫昌祯:“略论女子财产继承权”,载《法学杂志》,1984(2);赵泽隆:“有扶养关系的三亲等亲属应有继承权”,载《现代法学》,1985(1);李化武:“对继子女双重继承权的认识”,载《法学》,1984(11);李皓光:“尽了一定赡养义务,就有继承权吗?”,载《法学评论》,1984(3);吴爱林、金友成、廖光中:“浅谈养孙的法律地位”,载《法学》,1984(5);卢庆昌:“孙子女、外孙子女在遗产继承中的特殊法律地位”,载《河北法学》,1985(4);谢友学:“她应继承生父,还是继父的遗产?”,载《法学》,1982(12);王莹文:“祖父母应列入第二继承顺序”,载《现代法学》,1982(1);刘新熙:“祖父母应列入第三继承顺序”,载《现代法学》,1982(1);张搏、夏吟兰:“要不要把侄子女、外甥、外甥女列为第三顺序继承人”,载《法学杂志》,1985(2)。周强:“代位继承适用范围初探”,载《法学评论》,页,1984(4);黄名述:“代位继承问题探讨”,载《法学杂志》,1984(2);张伟林:“继承人与被继承人同时死亡不适用代位继承”,载《现代法学》,1983(3);杨玉素:“关于代位继承”,载《河北法学》,1985(1);丁剑:“被剥夺继承权的继承人的子女不能代位继承”,载《河北法学》,1985(3);李化武:“继承人丧失继承权不适用代位继承”,载《现代法学》,1984(3)。吴再阳:“关于转继承”,载《法学杂志》,1983(5);张旗、田力:“关于继承开始后死亡的继承人的继承权问题的探讨”,载《法学杂志》,1982(2);赵勇山:“互有继承权的数人同时死亡应怎样继承?”,载《现代法学》,1982(3);宋昌斌:“谈谈继承人的多次继承”,载《河北法学》,1985(3);高洪宾:“转继承问题的探讨”,载《法学杂志》,1985(3)。张佩霖:“法定继承人的继承份额应以平均分配为原则吗?”,载《人民司法》,1980(10);陈又遵:“论遗产分配原则”,载《内蒙古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1984(2);陈又遵:“论我国同一顺序继承人的继承遗产份额应实事求是合理分配”,载《内蒙古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1985(2);张佩霖:“我国继承法的遗产分配原则初探”,载《中国法学》,1985(2);李诚:“遗产分配的原则”,载《前线》,1985(9);李化武:“谈谈法定继承中的两种照顾”,载《法学》,1984(6);赵泽隆:“同顺序继承人应如何分配遗产?”,载《现代法学》,1983(4);张佩霖:“为什么继承人以外的人可以分得遗产”,载《法学》,1985(8)。周强、刘晓星:“《美国统一继承法典》概述”,载《政治与法律》,1984(4);[苏]鲍古斯拉夫斯基:“遗产继承方面的立法冲突”,夏伯铭译,载《国外社会科学文摘》,1985(6);易俊:“各国继承法的比较分析”,载《安徽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1984(3)。吴志忠:“丹麦的法定继承、遗产税及其给我们的借鉴”,载《法商研究》,1994(5);崔士威:“法定继承中配偶财产继承权的比较研究”,载《比较法研究》,1900(1);齐树洁:“菲律宾共和国的继承制度”,载《法学杂志》,1994(3);罗玉珍、覃有士:“论海峡两岸法定继承之异同”,载《法学评论》,1992(1);金卫东:“我国澳门的法定扣还制度及其借鉴”,载《上海市政法管理干部学院学报》,2000(3);张宏伟、孙文桢、王东春:“香港的继承法律制度”,载《山东法学》,1998(1);袁敏:“中国大陆与澳门法定继承之比较”,载《政法论丛》,1999(5);金彭年:“中外法定继承冲突法比较研究”,载《杭州大学学报》,1991(3);宋豫:“我国四法域法定继承制度比较研究”,载《河北法学》,2001(1)。 张玉敏:“代位继承比较研究”,载《中央政法干部管理学院学报》,1997(3);韩来壁等:“被代位继承人的继子女无权代位继承”,载《法学》,1989(9);韩家勇:“试析代位继承中的几个问题”,载《中南政法学院学报》,1988(3);胡小古:“剥夺继承权后不发生代位继承问题”,载《政治与法律》,1986(3);彭昌胜:“继子女、养子女无代位继承权吗?”,载《政治与法律》,1987(1);杨湛湖:“代位继承浅议”,载《甘肃政法学院学报》,1990(2);刘恒林、张睿:“代位继承若干问题探讨”,载《中央政法管理干部学院学报》,1996(6);段苑芹:“代位继承与老年人权益保护”,载《中华女子学院学报》,1994(4);沈庆中:“放弃、丧失继承权的人可否代位继承?”,载《法学》,1987(5);丁士民、邹广海:“放弃、丧失继承权人的子女不得代位继承——兼与沈庆中同志商榷”,载《法学》,1988(3);孙启泉、李宏:“论代位继承权的性质”,载《中华女子学院山东分院学报》,2000(3);鲍金桥:“论我国的代位继承制度”,载《安徽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1987(3);高苏欣:“浅析我国代位继承制度”,载《河南省政法管理干部学院学报》,1998(3);任景龙:“试论代位继承”,载《河北大学学报》,1990(4);蓝承烈:“试论代位继承的法律特征”,载《求实学刊》,1986(2);梁建达:“试析我国公民遗产的代位继承”,载《北京社会科学》,1988(1);杨长缨:“我国代位继承制度初探”,载《法学评论》,1988(2);苏倪:“论代位继承的概念、性质及适用条件”,载《湖南财经高等专科学校学报》,2000(2);孟祥娟、严平:“代位继承人应当认定为法定继承人”,载《中央政法管理干部学院学报》,2001(5)。周水森:“转继承只是继承权利的转移”,载《法学》,1987(1);韩家勇:“转继承论析”,载《政治与法律》,1992(6);王作堂、魏盛礼:“试论转继承的性质”,载《中外法学》,1993(5);王达民、张敬:“试论转继承中的继承关系”,载《法学》,1989(4);齐延安:“析转继承问题”,载《法学》,1985(11)。陈炬:“试议《继承法》的完善”,载《法学家》,1987(5);徐忠明:“与陈炬同学探讨《继承法》的完善问题”,载《法学家》,1988(3);姜福廷、王守国:“对《继承法意见》第26条的修改建议”,载《当代法学》,2000(2);史浩明:“修订《继承法》的几点思考”,载《江海学刊》,1994(5);吴宏泽:“法定继承三种方式初探”,载《法学》,1986(10);陈益民:“谈法定继承与遗嘱继承的统一”,载《政法论坛》,1986(5);程远:“谈谈法定继承问题”,载《理论导刊》,1986(6);李红玲:“继承人范围两题”,载《法学》,2002(4);梁建达、丘金峰:“谈我国遗产法定继承人的范围及继承实施”,载《汕头大学学报人文科学版》,1986(1);刘春茂、陈跃东:“配偶继承权的法律思考”,载《中央政法管理干部学院学报》,1994(5);周玉文:“尽了主要赡养义务之我见”,载《法学》,1987(12);舒炼、余年风:“试析丧偶儿媳、女婿对公、婆及岳父、岳母遗产的继承权”,载《法学评论》,1986(2);鲍元顺、胡良荣:“复杂的问题不宜再复杂化——与舒炼、余年凤两同志商榷丧偶儿媳、女婿的继承权问题”,载《法学评论》,1987(4);吴建伟:“保留谈谈对继承份额的胎儿”,载《人民司法》,1986(1);崔正军:“房屋原状变更后应继份的确定和保护”,载《当代法学》,1990(4);刘淑珍:“谈谈法定继承人以外的人分得遗产的问题”,载《河北法学》,1985(5);袁建国:“法定继承人以外的人如何分配遗产”,载《法学》,1985(10);欧阳立范、李诚:“继承人以外的人取得遗产问题”,载《法学杂志》,1988(4)。翟桂范:“海峡两岸法定继承制度比较研究”,载《学术交流》,2003(6);翟桂范:“我国诸法域法定继承制度之比较”,载《河南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2005(5);姜海顺:“试析中朝两国法定财产继承制度的差异”,载《延边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2004(4);许民慧:“中、日、意三国法定继承制度之比较”,载《湖南商学院学报》,2004(3);张华贵、冉启玉:“论配偶继承权的法律保护”,载《西南政法大学学报》,2005(2);党竹琴:“论我国法定继承的相关问题”,载《求实》,2006(1);王丽萍:“我国《继承法》法定继承规定的民间态度——山东省民间继承习惯调查研究”,载《甘肃政法学院学报》,2007(3);孙科峰、朱红英:“我国法定继承人的地位研究”,载《浙江工业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2008(2);李欣:“法定继承人范围规定的弊端及立法刍议”,载《佳木斯大学社会科学学报》,2005(2);王薇:“谈我国继承法中的配偶继承制度”,载《晟典律师评论》,2006(3);杜江涌:“对法定继承顺序的几点思考”,载《理论探索》,2004(5);王薇:“代位继承人之应继份研究——来自加拿大的启示”,载《暨南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2006(4);郝艳梅:“代位继承制度比较与借鉴”,载《内蒙古经济管理干部学院学报》,2002(2);李静芹、王艳玲:“转继承与夫妻财产制”,载《河北法学》,2005(12);申建平:“遗产酌分请求权刍议”,载《北方论丛》,200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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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9-5-6 16:00:53 | 显示全部楼层
强的,楼上的最好把这些资料发我一份。huaws@hotmai.com。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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