找回密码
 注册
搜索
热搜: 超星 读书 找书
查看: 1274|回复: 8

[【时事表】] 用什么对付“软开除”?

[复制链接]
发表于 2009-12-1 16:40:49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侯 江

  学校开除学生,基本上跟医院赶走治不好的病人性质相同,就是把麻烦扔给社会。《人民日报》报道,山东省人大常委会第十四次会议日前审议《山东省义务教育条例(草案修改稿)》规定:对违反学校管理制度的学生,学校不得开除或者责令其转学、退学,否则,给予通报批评,责令改正。

  公民有接受教育的基本权利,任何人都无权剥夺。人之初,性本善还是性本恶,自古以来,连孔孟二圣都各执己见呢,何况如今辛辛苦苦埋头过活的我等凡夫俗子。这里没有必要再探讨“坏孩子”是怎样炼成的,研究是不是“没有教不好的学生,只有教不好的老师”之类话题也是全无意义。现实就是:好学生、坏学生都是学生,都应该在学校里读书,老师就是老师,就应该教导学生,甭管面对的,是好学生还是坏学生。还有一点可以肯定的是,被自己的学校、老师和同学抛弃过的学生,确实很难再成为好学生。

  仅仅是出台硬性规定,可能很难阻止学校把麻烦学生扔出校门的企图。现在国家规定企业不得无故开除员工,但不少企业想出各种招数,绝不主动解聘、开除,却制造种种势态逼得员工不得不走人了事。这通常被称为“软开除”。学校其实也是一样。对于“坏学生”,学校用不着“开除或者责令其转学、退学”,种种攻心战诸如孤立、放弃等冷暴力,就能轻而易举地让学生和家长彻底灰心乖乖走人。其实,最根本的,如果所有学校的工作成绩不与高考、中考、小升初等硬指标挂钩,被放弃被抛弃的学生就会越来越少。


  这个时候提起法国电影《放牛班的春天》,可能会让绝大多数正奋战在教育战线上的老师和领导们嗤之以鼻。当然,那是一种理想状态。如今老师、学生们面临的压力,普通人很难想象、也绝不该凭空指摘。但是,在整个社会都难以摆脱病态、扭曲的教育环境之时,真的希望老师们尽量抱有马修老师那份信念。把一个问题少年变成一个著名指挥家难度太大,但是,不抛弃、不放弃,别让校园里的孩子成为心怀仇恨的纵火犯,老师们还是多少能起到些作用的。


http://www.chinanews.com.cn/edu/ ... 12-01/1993841.shtml

点评:教育失败不单单是学校的教育失败,很多时候往往是家长的教育失败,所以硬性规定学校如何其实很不考虑多数正常学生的利益。

前段时间在咱们园地多媒体区域好像有个帖子说明过,韩国老师配置的打淘气学生的竹板,还有就是前段时间美国资料里面引用的美国有教无类的所谓法规也是挫伤了很多教师的心,因为要照顾各种各样的出状况的学生,美国很多公立学校的教学进度缓慢,大家(学生)抱着混的心态慢慢在学校。

其实有时候建议大家考虑一下,放弃又时候也是一种办法,就是把这些被放弃的学生集中起来,再专门给予辅导,然后再低年级上岗,不知这样的办法可否实行,因为班级老师已经很头大了,为了点跟不上老是捣乱的学生花费很多其实不值,孩子有各种问题可以专门治疗(多动症或者其他心理症状,光靠教师约束其实没用),还是集中甄别治疗再送到正常班级(低一级)也是一种办法,请大家指教!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09-12-2 07:39:07 | 显示全部楼层
 首先需要说明的是,我个人不赞同“学校开除学生,基本上跟医院赶走治不好的病人性质相同,就是把麻烦扔给社会。”这种说法。我认为这是两个性质的问题。医院赶走病人在一定程度上能够接受。如小医院由于医疗条件和技术治不好,可以让病人到大医院治疗;如果得的确实是不治之症,在医院等死还真的不如在家等死,毕竟在家里不需要花住院费、而且环境比医院好,照顾的人也方便。与此相比,学校将学生开出则完全不一样,因为有开除不良记录,几乎等于剥夺了学生受教育的权利,没有一个学生生来就是坏学生,学生学会与家庭社会环境有关,学校是教书育人的地方,有义务将坏学生培育成好学生,毕竟我国大多数学校是财政拨款,花纳税人的钱,有这个义务。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楼主| 发表于 2009-12-2 09:47:54 | 显示全部楼层
引用第1楼zxg0931于2009-12-02 07:39发表的 :
 首先需要说明的是,我个人不赞同“学校开除学生,基本上跟医院赶走治不好的病人性质相同,就是把麻烦扔给社会。”这种说法。我认为这是两个性质的问题。医院赶走病人在一定程度上能够接受。如小医院由于医疗条件和技术治不好,可以让病人到大医院治疗;如果得的确实是不治之症,在医院等死还真的不如在家等死,毕竟在家里不需要花住院费、而且环境比医院好,照顾的人也方便。与此相比,学校将学生开出则完全不一样,因为有开除不良记录,几乎等于剥夺了学生受教育的权利,没有一个学生生来就是坏学生,学生学会与家庭社会环境有关,学校是教书育人的地方,有义务将坏学生培育成好学生,毕竟我国大多数学校是财政拨款,花纳税人的钱,有这个义务。


我是有些不同意见:

学生都有共同没有区别的义务来维持班级和课堂的教学秩序,如果一个学生持续破坏课堂和班级的荣誉和干扰其他同学的学习,学校有必要针对这个破坏者进行必要的诊断和处罚(其实也可以上交给政府的一些机构比如管教机构收容机构来进行学校没有专门技术力量来做的一些校正或者治疗)

学校必须保持一定得威慑能力来对学生进行管制,如果和稀泥的话,我想公办学校马上会和美国那些有教无类的公立学校一样人浮于事和好学生纷纷迁走,所以不能强调少数学生所为权利来干扰多数学生享受高质量教学的权利。

建议加强惩处力度,把极少数的长期不良学生送进政府办的心理行为甄别校正机构进行回炉教育,家长要承担这些费用作为教育失败的一种惩罚。(因为社会的秩序维持需要代价,家长不能把问题孩子推给社会自己不负担代价)!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09-12-2 09:56:47 | 显示全部楼层
学校还要承担起一定的社会责任,而不能仅限于自己的一亩三分地。所谓“多一所学校,就少一座监狱”,开除学生固然可以带来一定的可得利益,但却加大了社会管理的成本和风险。失学的少年儿童的犯罪率要远远高于同龄人。开除学生,实际上就把他们推向了危险的边缘。
对于违规违纪的学生,学校是否已经穷尽了教育手段,一定要开除不可?没有教不好的学生,只有不会教的老师,这话说得未免绝对,但是把坏孩子教好本来就是教育的应有之义。学校不能保证好学生的利益,而忽视对“坏学生”的保护。事实上,很多时候,在应试教育的大环境下,由于过度追求“升学率”,开除违规违纪学生已经异化成了逃避教育责任、规避教育风险的一种懒政。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09-12-2 09:57:37 | 显示全部楼层
“不开除”之后怎么办,如何让他们和其他大多数学生的受教育权利得到尊重,这更是政府需要思考和解决的问题,比如可以由政府开办家长学校、让心理机构介入问题学生的教育等。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楼主| 发表于 2009-12-2 10:21:33 | 显示全部楼层
引用第3楼sweet于2009-12-02 09:56发表的 :
学校还要承担起一定的社会责任,而不能仅限于自己的一亩三分地。所谓“多一所学校,就少一座监狱”,开除学生固然可以带来一定的可得利益,但却加大了社会管理的成本和风险。失学的少年儿童的犯罪率要远远高于同龄人。开除学生,实际上就把他们推向了危险的边缘。
对于违规违纪的学生,学校是否已经穷尽了教育手段,一定要开除不可?没有教不好的学生,只有不会教的老师,这话说得未免绝对,但是把坏孩子教好本来就是教育的应有之义。学校不能保证好学生的利益,而忽视对“坏学生”的保护。事实上,很多时候,在应试教育的大环境下,由于过度追求“升学率”,开除违规违纪学生已经异化成了逃避教育责任、规避教育风险的一种懒政。


现在学生的能量超出大家想象了,一个相对来说坏的学生能动员出来的力量:

比如自己团伙的同伴
比如考虑上网造势
比如会考虑手机录像或者编造段子
比如会动员家长的社会关系

真的不像80-90年代,老师真是有绝对权威,管制学生那是小菜!
现在肢体碰撞都是能被广泛传播(北京台播出一期儿童管教节目播出沈阳的一个老师被学生言论激怒管教学生打耳光的手机录像火爆),老师处于一种很无奈何无力的状况里面,要学校安排人力来管教这种顽皮学生,多数学校无力陪护无心管教,多数就是推给家长了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09-12-5 20:06:06 | 显示全部楼层
随着扩招带来的大批学生涌入高校,以现在高校的师生比,学校还不能搞精英式的重点培养(比如我们学校师生比1:15,每周要上10次大课以上)。学生的素质参差不齐,光靠老师是不行的。有些试读或降级的学生,每个都找过,督促他们学习,可是学生根本改不了他们的惰性。在班级里影响其他同学学习。其实简单的道理他们都懂,他们想改但力不从心了,与其在学校浪费青春,还不如让他们进入社会,感受一下社会的现实。对自己的行为有所领悟。
还有学校必须有一些开除学生的权利,要不然现在的学生已经都管不住了,学生的自制力都很差,放任学生等于害了他们。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09-12-5 20:58:59 | 显示全部楼层
因为我是心理老师,我觉得对于学生的问题,还是以心理教育为主的好。
其实最根本的也许还是提高老师的素质。提高老师的宽容学生的能力。
因为自己是教师,自己也是家长,总觉得现在教师本身的问题也很大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09-12-19 22:39:43 | 显示全部楼层
GOOD... Thanks........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注册

本版积分规则

Archiver|手机版|小黑屋|网上读书园地

GMT+8, 2024-5-29 16:25 , Processed in 0.449325 second(s), 4 queries , Redis On.

Powered by Discuz! X3.5

© 2001-2024 Discuz! Team.

快速回复 返回顶部 返回列表